(原标题:因虚伪宣扬燃油宝被罚60万,中石化旗下公司遭法院强制执行)
近来,我国裁判文书网发表的一份行政裁定书显现,我国石化出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出售淮安分公司)因虚伪宣扬其燃油宝产品,被罚款60万元。
但中石化出售淮安分公司拒缴罚款,现在被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裁定书显现,2019年3月,中石化出售淮安分公司旗下的涟水城北加油站在运营期间,出售五支套装海龙牌燃油宝,并对该产品功能做了虚伪商业宣扬,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则。
2019年7月8日,涟水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中石化出售淮安分公司作出行政处分,罚款60万元上缴国库。
但中石化出售淮安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请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内容。经涟水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催缴奉告后,该公司仍未实行。
本年3月12日,涟水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向涟水县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该处分决议中的罚款60万元,涟水县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燃油宝是各品牌加油站的抢手推销产品,其实践作用作用常常引起争议。
燃油宝是第三代汽油清净剂的一种俗称,又被称作燃油添加剂,其意图是处理燃油体系内的积碳问题,据称能够补偿部分汽油在雾化、磨损、排放量上的缺点,对轿车发生保养护理的作用。
许多雪佛龙、中石油、中石化、巴斯夫等石油公司都推出了自有燃油宝品牌。但由于燃油宝的本钱和单瓶价格较高,该产品也成为冒充伪劣产品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