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下一年3月起,我省新能源轿车泊车服务有优惠啦!在公立(办)的医院、校园、体育场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泊车场等都能享用到优惠。
详细优惠方法,看告诉原文↓↓↓
网站截图
各设区市建造局、城管局(委)、发改委、公安局、工信局、商场监管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归纳试验区交建局、经发局、公安局、商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速全省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和工业开展作业要求,现就新能源轿车泊车服务收费优惠事项告诉如下:
一、优惠目标。对依法挂号的新能源轿车(除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外)施行泊车服务收费优惠。
二、下列公共泊车设备应归入施行泊车服务收费优惠领域:
(一)政府全额出资建造的专业泊车场(指以供给机动车停放服务为主营业务,非建筑物配建的泊车场)。
(二)公立(办)的医院、校园、体育场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泊车场。
(三)机场、码头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等配建的泊车场。
三、优惠规范。依照下列方法计费:
(一)准时计费。24小时内初次泊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规范收取。24小时内屡次进出的车辆,仅初次泊车享用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接连停放时刻超越24小时的车辆,仅享用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二)按次计费。按同车型现行收费规范的50%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
四、公共泊车设备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新能源轿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方针,做好方针公示作业,依法承受监督。发起实施商场调节价的泊车场对新能源轿车停放收费给予优惠,详细起伏由各泊车设备经营者自行确认。
五、本告诉自2020年3月1日起履行。
福建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
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