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家发现石碑
昨日上午10时,巴国公馆2栋,重庆晚报记者见到陈先生及同事三人。陈先生自称武汉人,今年30岁,在一家汽车公司搞销售。上周,他在网上看到房东发布的租房信息,随即联系房东看房。
“房东是一位中年女性,开奔驰,身份证信息显示的是附近地址。房间装修挺好,我们都觉得满意。”陈先生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双方很快签订租房合同,他们支付了三个月租金7500元和4000元押金,随后开始陆续搬家。
26日晚上9时许,陈先生无意中发现其中一间卧室的窗户处有些异样。“窗帘一拉开,突然出现一块墓碑!”陈先生说,自己当时就被吓出一身冷汗,这种环境下怎么可能睡得着?三人迅速逃离房子。
重庆晚报记者注意到,房子大门的上方,挂着一面方向朝外、造型有些古朴的镜子。进门后,客厅柜子上摆放着一把大刀。陈先生和同事都不愿带重庆晚报记者去看那两块“墓碑”,还相互鼓劲“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最终才由陈先生的同事拉开窗帘。
“墓碑”紧靠窗户,约30厘米高、15厘米宽,材质像青石。朝室内方向是白板,朝室外方向竖着一排红色符文,内容无法辨识。在阳台上,也有一块类似的“墓碑”。
陈先生说,当初看房时,他们虽然也看了这间卧室,但当时窗帘拉下来了,谁也想不到窗帘后竟有这样一件让人难以接受的东西。为此,他们找到房东要求解除合同,但房东表示要扣违约金4000元。抱着蚀财免灾的想法,陈先生等人自认倒霉,谁知房东又迟迟不露面,陈先生等人只好向重庆晚报求助。
房东相信风水之说
重庆晚报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房东唐女士。她介绍,自己在做建筑生意,比较相信风水之说。之所以在家里立碑,是因为朋友来家后,发现对面楼房比自家楼房高,因此才立碑避邪。至于其他细节,唐女士不愿多说。
唐女士还透露,本来她是委托房产中介出租该房,但陈先生等人希望价格便宜一些,因此双方租房一事并没有通过中介进行。自己还专门请人打扫房屋清洁,陈先生等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九龙坡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双方签订的合同看来并无问题。看房时,陈先生等人没有仔细查看,房东也没尽到告知义务,双方都应承担一定责任。但陈先生等人介意的“墓碑”问题,不在合同约定范畴,属民事纠纷。
“一般情况,承租人应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信息,以及房屋家电、家具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影响居住的不利因素。而像‘墓碑’这种情况,不直接影响居住,但确实又让人无法在房间里住得安稳,这种情况我也没遇到过。”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承租人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那么工商部门可以通过找中介公司解调此事。现在这种情况,区工商分局准备通知消委会对此事进行协调。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健康律师建议,为规避这类情况,承租人在租房时可以在合同中添加条款:出租方提供的房屋不得存在有违公德良俗的物品。出现类似情况后,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